电动自行车未悬挂号牌=没事?这些驾驶人均“已上榜”…
大家都知道,骑行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但大家千万别忘了,帮自己的车辆“挂上号牌”同样重要。
但很多骑行者会心存侥幸,以为不悬挂号码牌就没事,“根本抓不到自己”。但天网恢恢,交警部门查处法眼无处不在。以下这几宗血淋淋的事故,电动自行车无悬挂号码牌的驾驶人们均已“上榜”。
01
客车违反信号灯惹祸端
8月7日,黄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违反信号灯通行的过程中,与由吴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吴某死亡及两车受损。(吴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
02
车尾碰撞,当场死亡
7月15日,驾驶人苏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集装箱半挂车与由李某驾驶的无号牌电动自行车(搭载一名女乘客罗某)车尾发生碰撞。随后该牵引车再碾压倒地的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罗某受伤及两车损坏。(李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
03
转弯遇直行,发生事故
6月9日,驾驶人闫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在左转弯过程中,与由许某驾驶的未悬挂号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许某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许某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
以上三宗血淋淋的真实事故虽然都是由不同原因造成,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电动自行车均未悬挂号牌。
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薄弱,在没有悬挂号码牌的情况下,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漠视法规,造成事故风险程度相应就会更大,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
同样的,污损遮挡号牌,“巧妙地”躲避交警的抓拍,驾驶人就会肆意的产生超速、走机动车道、冲红灯、冲卡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也会增加查处难度,“难以下手”。不少小伙伴为了逃避电子监控设备抓拍,可谓是绞尽脑汁。
东莞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骑行者,未按规定悬挂、污损遮挡电动自行车号牌分分钟是在触碰法律底线。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未按规定悬挂或污损遮挡电动自行车号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车辆的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装置等应当保持性能良好,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
无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变造、冒用行驶证、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以及经过拼装、非法改装和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道路行驶。
第三十条
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
紧盯电动自行车规范骑行,不仅是交警的责任。日常出行中,市民朋友如遇上骑行者骑行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污损遮挡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请积极使用“东莞随手拍举报”小程序进行举报!!
如何使用“东莞随手拍举报”小程序
1
微信直接搜索“东莞随手拍举报”进入小程序。
2
进入小程序,按要求登录,先进行身份实名认证,再进入系统。
3
点击选择“交通违法行为”。
4
进入举报详情页面,参照指引上传图片或视频,选择违法类型、路段、填写车辆号牌等信息,并选择已详细阅读《随手拍举报注意事项》,最后提交即可完成举报。
骑行未悬挂号牌或污损遮挡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不可取,请大家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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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沫__
09-13
电动车没号牌?嘿嘿,这可不行哦!😉
921317024
09-13
看来电动车也要‘持证上岗’了,支持规范管理!👍🚦
网络爱情
09-13
哈哈,这规定执行得挺严啊,安全出行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