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常吃的“豆豉”竟成新型毒品伪装!
近年来
网约车、顺风车
因“门到门”便捷、跨城直达的特点
被个别不法分子盯上
成了毒品流通的“新暗道”
他们利用小额运费换取看似合规的运输链
妄图逃避警方视线
近日,法院审结一起相关案件
当事人因参与交易“烟粉”
(主要成分为异丙帕酯)
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受到法律的惩罚
案情显示
徐某通过网络
联系张某(已判决)
出资4.5万元向其购买100克“烟粉”
双方约定通过顺风车的方式
邮寄毒资和毒品
2024年7月16日
徐某通过顺风车将毒资交付给张某
张某将“烟粉”伪装成三盒豆豉
委托顺风车司机运至指定地点
同伙王某在收取该包裹过程中
被公安机关抓获
后经民警电话通知,徐某主动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
徐某、王某无视国家法律
非法持有异丙帕酯96.61克
2024年7月1日
异丙帕酯被正式列管
它的非法使用和交易
将被视作毒品犯罪处理
徐某、王某二人
均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综合二人犯罪事实、性质、
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判处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1500元
对在案扣押物品予以没收
禁毒小知识
异丙帕酯是一种化学物质,化学结构与依托咪酯极为相似,是一类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通常是白色粉末状,具有诱导麻醉和镇静药理作用,且起效快,维持时间短,药理活性高等特点。吸食后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刺激,导致兴奋、幻觉等症状,长期使用还会导致身体和精神上的严重依赖,引起偏执、焦虑、恐慌、被害妄想等精神问题,对身体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异丙帕酯和丙帕酯、美托咪酯、依托咪酯类似,常用电子烟为载体,勾兑在电子烟油中吸食,俗称“上头电子烟”。
自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被列管后,不法分子开始寻找替代品,异丙帕酯、美托咪酯、丙帕酯等精神药品进入了他们的视线。他们将异丙帕酯勾兑进电子烟油中,以“上头电子烟”的形式出现。他们在娱乐场所、学校周边等地贩卖这类“上头电子烟”,极具迷惑性,尤其是未成年人分辨性较弱,稍有不慎,就可能掉入陷入毒品的深渊。
目前国家已将异丙帕酯、美托咪酯、丙帕酯等进行列管,2024年7月1日以后,非法吸食异丙帕酯等物质都是吸毒;非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异丙帕酯等新列管物质无论数量多少,都是犯罪行为;非法持有或者容留他人吸食相关新型毒品符合追诉标准的,都应当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利用网约车等交通运输车辆
运输毒品
司机若明知货物性质仍帮助运输
可能构成共犯
广大司机务必警惕
“只送货不载客”的订单
谨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一旦发现异常
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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