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这一新规,7月1日起施行,为期五年!
6月30日,东莞市公安局正式印发《东莞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东公安规〔2025〕1号),明确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限放时段及安全管理职责。新规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海湾新区和沙田镇立沙岛、泥洲岛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高埗镇、石碣镇、石龙镇、寮步镇、大岭山镇、大朗镇、茶山镇、长安镇、厚街镇、中堂镇、望牛墩镇、洪梅镇、常平镇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指定一个或以上的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它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前款以外的其他镇人民政府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经公开听证,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在限制燃放区域内
下列地点禁止燃放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
(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安全防护区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防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大型商场、超市、林区等重点防火区;
(八)饮用水源保护区。
前款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范围,由其管理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样式由市公安机关统一制定。
限制燃放区域
明确烟花爆竹燃放时间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清明节、端午节、重阳节每日的六时至二十三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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飓风林海
07-01
安全无小事,支持政府决策!🔥
hen老大不小了
07-01
五年太短,应该长期执行!👍
错过ps
07-01
禁放烟花爆竹,环境也能好点。🌳
安安337788
07-01
这规定挺好,安全第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