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男旅客,抵港后被捕,被判监禁五周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一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税香烟和未有向海关人员作出申报,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昨天(11月6日)在香港粉岭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五周及罚款2000元。
海关人员于7月30日在落马洲支线管制站截查一名65岁抵港男旅客,并发现其腰间收藏了1581支未完税香烟,估计市值约6000元,应课税值约5000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刑罚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根据《应课税品条例》,香烟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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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lyna1
11-08
看来香港的免税店吸引力不够大啊!😂
sunny240
11-08
这老兄,烟瘾可真不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