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车主请注意!车位新规正式施行,操作指引公布
8月23日,《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车位新规”)正式施行,车位新规要点和操作指引如下。
1、核心原则:车位必须优先满足业主需求,禁止“只售不租”。
2、购买限制:车位配比≤1:1时,每套房屋业主只能购买1个车位或车库。配比>1:1时,可按流程依次进行两轮销售。
3、出售条件:开发商要卖车位,必须产权清晰,拿到权属登记和现售备案。
4、出租规定:在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后,建设单位可将车位、车库出租给其他人,但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于8月20日发布《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销售操作指引(建设单位版)》(以下简称“操作指引”)。
根据操作指引,车位销售流程为:
1.商品房销售阶段车位、车库租售总体方案公示
2.车位、车库销售阶段租售具体方案公示
3.车位、车库购买资格审查
4.办理车位、车库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买卖双方应在东莞市房产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办理购买资格查册、车位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等业务,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dggezf.dg.cn/zhfc/ibasem/web/page/login/login.html。
需要注意的是,一般车位购买资格查册业务为1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当日不计算在内)。车位购买资格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一个月。如存在有效期内尚未使用进行买卖合同网签的查询结果,将可能影响购买人申请其他车位购买资格查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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