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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乱堆放屡教不改,东莞50多家商户被处罚!

来源:东莞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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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晚兰 小编
2025-08-21 08: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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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持续高温多雨,蚊虫迎来了“黄金繁殖期”。为保障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民健康,东莞各镇街城管部门严格督促落实“门前三包”及环境卫生责任制,强化执法,从源头清除蚊媒孳生地。

南城城管分局密集执法

40家商户被处罚

8月份以来,南城城管分局集中力量,对主次干道、商业区、农贸市场周边及社区开展多轮环境卫生巡查,重点排查积水容器、废弃物品堆放和垃圾滞留问题。在水濂、蛤地、袁屋边、新基、宏远、胜和等多个社区,执法人员发现部分商户和单位屡次劝导仍不整改,仍存在门前杂物堆积、污水积存等违规情况,严重增加蚊虫滋生和疾病传播风险。

依照《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及《东莞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相关规定,南城分局对40家未履行环境卫生责任的当事人利用“小微”执法的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累计作出警告、罚款3350元,并全部责令现场整改。此次行动有效清理了一批卫生死角,也警示督促其他主体环境卫生责任的落实。

南城城管分局将持续执行高频次巡查和不定期“回头看”,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全力巩固整治成效,保障市民健康与环境整洁。

多镇街严查

依法追究环境卫生责任人主体责任

类似执法行动也在其他镇街同步展开。

横沥城管分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田坑村的一家废品回收站经常占用城市道路,随意堆放回收废品,其中大量塑料瓶未及时清理,形成积水容器,成为蚊虫滋生的温床。尽管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劝导、教育,要求其清理整改,该回收站仍拒不改正。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四十二条“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规定,对该站点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清理堆放物品,并依法处以罚款10000元。

在洪梅镇,一家再生资源公司因多次劝导后仍未清理积存垃圾和积水,被洪梅城管分局依据《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处以1200元罚款,责令立即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在桥头镇,城管分局于近期对桥东路、元湖二路等路段巡查中发现9家店铺存在容器积水、杂物堆放、垃圾未及时清理等问题,经现场教育并责令整改后,利用“小微”执法依法对每家处以50元罚款,合计450元,强化警示作用。

一系列执法行动不仅体现出城管部门依法履职的决心,也明确传递出“门前三包”不是软要求,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硬责任。

“门前三包”责任具有强制约束力

根据《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所有单位及个人须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即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及时清理积水、垃圾和杂物,杜绝蚊媒孳生环境。违反规定的,城管部门可依法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而占用城市道路、影响市容且拒不改正的,还可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最高处以20000元罚款,并且要承担赔偿责任。

共建健康家园

人人履行环境责任

处罚并非最终目的,更重要的是推动“门前三包”和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防控蚊媒传染病,守护市民健康。

东莞城管呼吁:请广大商户、企业及市民行动起来,主动清理门前屋后、周边公共区域的积水和垃圾,避免杂物堆放。

也欢迎市民通过“防蚊媒·全莞拍”活动,拍照反映身边环境卫生问题,参与活动的市民还有机会获得话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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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ju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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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2

    东莞这做法很棒,乱堆放屡教不改就得这样处理,支持🤗

  • 爱★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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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2

    以案说法很有必要呢,乱堆放影响环境还易出事故,罚得好👍

  • 嫣然yi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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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2

    50多家商户被罚,这就是不遵守规定的后果呀,得长点记性咯😄

  • 辉哥囝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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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2

    这处罚真是大快人心,乱堆放可不好😉

  • 友缘诚聚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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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1

    希望其他商户能引以为戒呀🤗

  • yxj7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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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1

    乱堆放屡教不改就该罚,支持😎

  • 四川小徐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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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1

    50多家呢,看来执法很严格呀👍

  • 勾引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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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1

    这处罚来得好,乱堆放可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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