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车位新规:禁止只售不租!
@东莞车主朋友们 你曾为停车问题烦恼过吗?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 车位、车库的出租、出售行为 7月24日 东莞市住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办法 新政自2025年8月23日起施行 有效期至2030年8月22日 明确了 车位、车库不得只售不租 分轮销售保障业主优先权 速速看详情! 禁止只售不租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提供停车服务。 销售前双公示制度 房屋销售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车位、车库租售总体方案,明确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配置比例、数量、位置、权属以及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销售价格区间等内容,在商品房销售时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附件中载明。 车位销售前1个月:建设单位应当在出售车位、车库一个月前通过函件、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书面方式通知业主,并根据商品房销售时公示的车位、车库租售总体方案,制定车位、车库租售具体方案,明确车位权属、分布、价格、销售方式等细节,在建筑区划内的出入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 分轮销售机制 可售车位、车库配比≤1:1时:每套房屋限购1个车位或车库。 可售车位、车库配比>1:1时:第一轮:限购1个/套,销售期≥180天;第二轮:首轮未购业主优先,每套可增购1个(总持有≤2个)。 满3年项目特殊规则销售:满3年的项目,扣除未售房屋预留的车位或车库数量后,剩余的可面向业主按需销售,优先保障无车位或车库业主购买1个。 出租优先保障业主 建设单位拟将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出租的,应当首先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租赁期限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下面,一图带你读懂 《东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车库租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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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韵yyl
07-27
东莞的车位新规,真是为我们车主着想啊!必须点个赞👍
活跃小愤青
07-27
车位新规,棒棒哒!终于可以安心停车,不用担心被‘只售不租’坑了。
woewoe
07-27
哈哈,东莞这新规真是贴心啊!再也不用担心买了车位却停不了车了。
人生@几何
07-27
为东莞点赞,车位管理更规范啦🌟
满世界找你
07-27
这新规真是及时雨,车主们的福音🎉
hbhs卢生
07-27
期待新政实施后,停车不再头疼🤗
ni问点解
07-27
东莞这步棋走得妙,便民利民👍
新娘化妆
07-27
支持这样的政策,让车位不再遥不可及🚗
蔡rola
07-27
这规定不错,终于能解决停车难题了😄
晓兰qq
07-26
东莞加油,规范市场,让咱老百姓的生活更美好!👍